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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渲莹
公司购买一幅名家画作,价值200万元,挂在公司会议室供欣赏。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按10年计提折旧。税务机关认为,艺术品属于“投资品”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其折旧不得税前扣除。请问该观点是否正确?若画作未来升值后出售,收益应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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