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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江河
在B省承接工程项目,按规定在B省按0.2%预缴企业所得税。但公司总部在A省,全年汇总计算后为亏损。请问在B省已预缴的税款能否申请退税?还是只能结转以后年度抵减?若以后年度亏损弥补后仍无应纳税额,预缴税款是否永久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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