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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咕噜鸭
公司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取得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费用属于“采购成本”还是“期间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若该项目属于免税项目(如销售免税农产品),该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若项目跨期且部分收入免税,如何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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