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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合伙企业本身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笔股息红利所得应如何分配给合伙人,自然人合伙人与法人合伙人分别按照什么项目、什么税率缴纳所得税?若合伙企业将该笔股息红利再投资于其他企业,是否能享受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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