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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写春诗
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经营并办理税务注销。在注销清算时,公司账上仍有一批公允价值较高的存货和固定资产。如果将这些资产直接按账面净值分派给股东,用以抵偿剩余财产,税务机关是否会将其认定为视同销售?在清算期间,企业所得税应如何处理?对于股东个人而言,接收这些资产是否会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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