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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脾气只发财 提问
我公司(中国居民企业)为一家境外公司提供线上技术维护和支持服务,员工均在中国境内办公。境外公司认为该服务完全在线上完成,无需在当地构成常设机构(PE)。但我方一名核心工程师需前往境外客户处进行为期95天的现场系统部署和培训。该员工的境外活动是否会使我公司在客户所在国构成服务型常设机构?若构成,应如何合理划分境内、境外所得?公司需承担哪些境外纳税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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